本着为领导和市委会机关服务的宗旨,制定档案借阅利用制度。
1、利用档案者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。
2、凡借阅利用档案的机关工作人员,必须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,认真填写《档案借阅登记表》和《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》,并反馈利用效果。
3、本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,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。借阅的文件应及时利用,如需用三日以上的,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。
4、外单位因工作需要,前来档案室查阅档案的,需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,办好手续后,方可查阅利用。
5、利用档案者必须保护档案完整与安全,不得擅自涂改、增删、圈点、剪裁、折叠、复制、公布或销毁档案,如遇损坏或遗失,应迅速查明因故,追究利用者的责任,并依据《档案法》的规定给予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