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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(2016-2020年)

 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(2016-2020年)

  根据国家和省“七五”普法规划及《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杭州建设的若干意见》的要求,按照《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全面提升杭州城市国际化水平的若干意见》《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》确定的目标任务,制订本规划。

  一、指导思想、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

  (一)指导思想

 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紧紧围绕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坚持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发展理念,按照推进城市国际化和深化法治杭州建设要求,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,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,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,为推进“十三五”时期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、加快建设世界名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。

  (二)工作原则

  1.围绕中心,服务大局。围绕党委、政府中心工作,紧贴“十三五”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,主动服务,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,为“美丽杭州”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。

  2.开放互动,共建共享。以需求为导向,丰富内容、创新载体,推动社会广泛参与、资源合理分配、运行开放互动、成果全民共享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。

  3.学用结合,普治并举。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、法治实践相结合,把立法、执法、司法、法律服务等作为最直接的普法载体。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在法治实践中学习法律、运用法律,提升法治素养。

  4.分工协作,统筹整合。各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,协同配合,形成普法合力。加强统筹,整合资源,解决普法教育工作地区、行业间发展不平衡问题。探索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公益活动的协作,实现共同发展。

  5.开拓创新,提质增效。把创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引擎,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、机制、载体和方法,提高法治宣传教育质效,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从普及法律知识向培育法治信仰转变。

  (三)工作目标

  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改革创新,逐步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的系统化、信息化、实体化、社会化,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广泛传播,促进全民法治信仰进一步确立,全社会厉行法治的能力进一步提升,确保我市在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中继续发挥龙头领跑示范带动作用,在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继续走在全国重要城市前列。

  1.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不断完善,工作水平不断提高。国家工作人员、青少年、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、外来务工人员、农村居民等社会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实现常态化、全覆盖。法治宣传教育紧密联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,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。

  2.法治宣传教育的导向更加明确。法治宣传教育紧贴社会需求,载体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。“交互式”普法深入推进,社会广泛参与,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。

  3.法治宣传教育的载体更加丰富。全市巩固完善及新建各类法治宣传教育阵地600个以上。市属主要媒体普遍开设法治宣传教育节目、栏目,全年发布普法公益广告时间(版面)不少于全部公益广告时间(版面)的20%。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,法治文创产业快速发展。

  4.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的成效更加显著。“法治县(市、区)”“法治乡镇(街道)”创建活动稳步推进。全面推行村民委员会“自荐直选”制度,不断扩大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覆盖面。创建“依法治校示范校”80家、“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”100家以上。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工作体系基本形成。

  5.法治宣传教育的绩效评估更加科学。“法治指数”社会评价制度不断完善并逐步推广,多元化、社会化的法治宣传教育第三方评价体系基本形成。社会评价的广泛性、科学性、权威性不断增强,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推动作用日益明显。

  二、主要任务

  (一)深入学习宣传依法治国战略。深入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,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,引导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、总体要求、工作目标和主要措施,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。深入宣传科学立法、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,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。深入宣传深化法治浙江、法治杭州建设的工作部署,增强全社会参与法治浙江、法治杭州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。把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,教育引导群众养成守法行为习惯,自觉依法办事,逐步树立法治信仰。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,强化法律对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促进作用,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、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。

  (二)深入学习宣传宪法。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,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,弘扬宪法精神,树立宪法权威。深入宣传依宪治国、依宪执政等理念,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,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、根本任务,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。严格执行《浙江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》,做好宪法宣誓工作。认真组织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,为全社会学习宪法营造良好氛围。教育引导全市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,增强宪法观念,捍卫宪法尊严,保证宪法法律实施。

  (三)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。加强对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。大力宣传与“一带一路”、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相关的法律法规,促进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运行。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、公民基本权利、依法行政、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法律法规,增强人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和全社会尊重保障人权的意识。深入宣传金融、税收、统计、安全生产、知识产权保护、社会治安、国家安全、网络安全、宗教、消防、禁毒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,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。大力宣传教育、就业、社会保障、医疗卫生、食品安全、人民调解、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、老年人、残疾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,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。大力宣传立法、执法、司法、法律监督、法律服务的过程及成效,着重做好杭州市新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工作,引导全民自觉守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靠法。

  (四)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。适应全面从严治党、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,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力度。突出宣传党章,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,以党章为根本遵循,坚决维护党章权威。大力宣传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等各项党内法规,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,坚持纪在法前、纪严于法,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、模范遵守者、坚定捍卫者。积极利用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等载体,充分发挥各类廉政、法纪、革命传统等教育基地的作用,将党内法规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、理想信念教育、职业道德教育、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作风教育相结合,提高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实效。

  (五)深入学习宣传重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。善于把重点工作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践载体,使重点工作的推进过程成为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,切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。围绕城市国际化目标和“十三五”规划确定的重点工作,深入宣传与G20杭州峰会、2022年亚运会、长江经济带、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国(杭州)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等相关的法律法规,推动杭州开放发展。深入宣传“一号工程”、“四换三名”、国有企业改革、小微企业成长、特色小镇建设、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,加快经济转型升级。深入宣传“三改一拆”、“五水共治”、新型城市化、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,推进“美丽杭州”建设。

  三、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

 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,重点是国家工作人员、青少年、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、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村居民。

  (一)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,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、推动发展、化解矛盾、维护稳定的能力。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,将宪法法律列为党校、行政学院、干部学院、社会主义学院等的培训内容。健全党委常委会专题学法、党委(党组)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、区县(市)长学法日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,党委常委会专题学法有计划安排,党委(党组)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活动每年2次以上,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治专题培训或讲座每年1次以上。逐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考勤、档案、情况通报等制度。深入实施人大常委会任命工作人员和新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,切实提高行政诉讼中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。深化公务员学法用法网上考试等工作,把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、奖惩、晋升的重要依据。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,自觉远离违纪红线。(牵头单位:市委组织部、市人力社保局、市法制办;配合单位: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、市委党校、市政府办公厅、市委宣传部、市纪委)

  (二)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。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,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。进一步健全学校法治教育的内容和体系,基本实现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,在中、小学设置专门法治课。编写法治教育读本,或使用国家审定的法治教育教材,丰富青少年学法资源。定期开展法治专题培训,提高中小学校长、教师、法治副校长、法治辅导员等的法律素养。将学生法治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范围,探索建立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考核评价体系。将法治教育与开学第一课、毕业仪式、成人仪式、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等相结合,不断完善家庭、学校、社会“三位一体”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。积极整合和动员社会力量,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。依托法治夏令营、民工子弟学校等载体,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法治宣传教育。探索在高等院校、职业学校、中小学成立学生法治社团,引导和组织青少年踊跃参与社会法治实践,培育法治信仰。(牵头单位:市教育局、市文明办;配合单位:市委政法委、市公安局、团市委、市关工委、市司法局、市民政局)

  (三)加强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。围绕增强诚信守法、依法经营、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,对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开展市场经济、经营管理和劳动用工等法律法规教育。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,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。指导企业加强对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,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。加强职工法治学校建设,为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学法用法夯实基础。(牵头单位:市经信委、市国资委、市人力社保局;配合单位:市旅委、市商务委、市市场监管局、市工商联、市教育局、市卫生计生委、市民政局、市总工会,各行业协会)

  (四)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学法用法工作。明确用工单位、居住地主体责任,推进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。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用工单位、村(社区)建立“有人员、有场地、有制度、有计划、有教材”的“五有”法治教育点,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。把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居住证办理、人员招聘、上岗培训等结合,加强与外来务工人员工作、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社会责任意识教育,提高外来务工人员融入社会、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。积极发挥商会作用,指导各商会对会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。(牵头单位:市总工会、市公安局、市人力社保局;配合单位:市委政法委、市建委、市经合办)

  (五)加强农村居民学法用法工作。根据农村发展实际和需要,大力宣传与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,引导农村居民依法行使权利、履行法定义务,依法表达利益诉求。着重抓好村“两委”干部学法用法工作,发挥村干部带头学法和组织开展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积极作用,提高农村居民法律素质、推进农村依法治理、改善农村法治环境。加强农村法治宣传阵地建设,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法治宣传栏、场馆、中心、景观等法治宣传公共设施。依托文化下乡等载体,组织开展农村居民喜闻乐见的基层法治文化活动。加大对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支持力度,促进城乡法治宣传教育的均衡发展。(牵头单位:市农办、市委组织部、市民政局;配合单位:市农业局、市委宣传部、市文广新闻出版局)